发布时间:2022-08-11 18:17 已有: 人阅读
部分主播探店看似是基于餐厅品质,实际上做的是流量“生意”,头部主播的推广费已经万元起步。同时,由于缺乏规范,主播素质良莠不齐,出现了虚假推荐、数据造假等情况。部分主播“探店”变“探钱”,给钱就“真好吃”,不给钱就“不推荐”,这也让商家苦于“被探店”。 、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要求“探店”标明“广告”,否则不予发布和推荐。 来看,有的探店背后是一条完整的探店刷好评产业链。有人通过探店群去一些店铺免费体验,体验结束后发布含有或的探店好评内容即可,而这样的探店买卖,有的甚至不需要真的去探,就像好评刷单一样。此类探店群数量庞大,有的在网上公开售卖,入群需要账号达到一定等级或有一定数量的粉丝。 面对探店,有法律工 据工人日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认为,“有偿探店”主播不仅是广告的发布者,在一些情况下还可以看作是广告代言人。实践中,为避免争议,有的主播在发布一般探店类时,会直接标明“无广试吃”;收取费用的,在简介或里直接告诉粉丝,这是一则包含广告的试吃或试用。因此,通常情况下,顾客被吸引消费后觉得上当,很难找主播维权。 李建表示,探店不同于传统宣传,由于探店主观性很大,一些虚假宣传、恶意评价等情况监管部门很难认定。由于目前相关法规存在空白,导致探店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划分不够明确,给某些以“捞钱”“割韭菜”为目的的主播或商家提供了打擦边球的机会。 “短期来看,可以用标注‘广告’及来规范有偿探店行为,从长远来看,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对探店行为的法律属性细化。”李建说。 另据人民法院报,“有偿探店”亟待规范。从根本上来讲,探店乱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博主探店属于新型宣传方式,有关行为的法律属性,有关主体的责任划分都不够明确。因此,相关部门亟待重视起来,通过弥补目前相关法规空白,对博主探店行为的法律属性进行明确。 市场监管部门也当有所作为。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平台,均应该健全规则并加强日常监管。要知道,探店是另一种形式的广告行为,同样须遵循广告法,保障观众的知情权,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对新兴行业应立足于早研判、早出台举措;相关平台也要加强对内容的审核,以严而有效的监管祛除平台违规内容。 从行业本身来讲,应该强化自律。对于有偿探店,应当标注“广告”字样等,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更有利于市场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