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3 08:40 已有: 人阅读
郴电国际一笔“旧账”因行政处罚而公之于众——其子公司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土地建设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被处以罚款28.59万元 于2017年5月正式投产运营。2018年12月,郴电国际子公司格瑞环保获得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达到30年。 北湖区水利局方面在电话里向 北湖区水利局方面介绍,当时为配合企业做好相关工作,水利局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暂时把这块地交给格瑞环保使用。 直至2021年8月,根据郴州市政府的有关战略协议,拟由长江生态环保集团负责投资建设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格瑞环保提前终止了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协议。 前述格瑞环保人士表示,合作方要求先处理好该污水处理厂土地性质的问题,才好推进合作。因此,在市政府协调下,今年5月,格瑞环保才向北湖区水利局支付了约400万元补偿费,重新办理土地划拨手续。不过,由于该项目建成多年,格瑞环保的行为仍属于未供先建。 对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