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4 10:31 已有: 人阅读
近日,南通一男子得知法院将判处自己“拒执罪”后,为争取宽大处理,主动到法院将拖欠他人的近5万元劳务工资当场履行完毕。原本只要给付4万元,现在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多出了近万元执行款并缴纳了1万元罚款,其后悔不已。 庄某经朋友介绍到上海为蔡某做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完成后经结算,蔡某结欠庄某劳务工资6万元。庄某多次催要,蔡某却分文未给,于是庄某将对方诉至通州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蔡某给付庄某欠款4万元,如果未按时给付,则庄某有权按照5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调解书生效后,蔡某仍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时间按期履行,无奈之下,庄某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蔡某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且拒绝申报财产,法院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 然而,蔡强收到罚款决定书后仍不悔改,既不缴纳罚款,也不主动履行义务。通州法院执行局遂依法将其移送警方,启动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程序。 近日,蔡某得知法院马上要开庭审理其涉嫌“拒执”的案件,终于意识的问题的严重性。为争取宽大处理,他连忙约庄某一起到法院,把本案全部履行完毕,此外还缴纳了1万元罚款。 法官提醒,真的会坐牢。尊重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后,应当自觉按期履行,更不能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