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3 02:51 已有: 人阅读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红古田”区域公用品牌高质量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励各县设立1家“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授权使用“红古田”区域公用品牌,统一门牌标识、统一室内风格、统一贴标销售。经验收合格后,每家补助20万元。
请有意愿设立“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的单位向县质监站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2日,申报时附送申请报告和实施方案。联系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