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3 04:05 已有: 人阅读
7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14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罗森化工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制度、违反“三同时”验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61.5025万元整。
吴江罗森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顾耀新,住所:吴江区桃源镇铜罗工业区。该公司于7月28日,因擅自倾倒固体废物,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