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8 17:51 已有: 人阅读
2022年7月份,正上中学的孙某把母亲的电动摩托车抵押给祥龙摩配的老板杨某,借到600元现金,并约定一月后来赎车并支付杨某一定的利息。孙某家长发现后,寻至祥龙摩配杨某处协商赎车,但杨某扬言要1000元才能取车,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同时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吵闹声越来越大,紧邻的祥龙摩配的城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到后,火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将场面进行了控制,随后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 经过调查了解,得知当事人孙某是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有关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以及目前民间借贷利息的相关规定,司法调解工作人员对杨某进行了耐心的讲解和劝导,缓解了杨某的狂躁情绪,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最终杨某将摩托车推出来,孙某还款后取到了摩托车,一度紧张激烈的场面归于平静,一起可能发展成人身伤害的经济纠纷至此得到圆满的解决。 这起特殊的经济纠纷案件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始终坚持依法调解,耐心劝导,帮当事人厘清利害关系,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宣传了“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城区司法调解员”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工作作风受到了现场围观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