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5 17:46 已有: 人阅读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乡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附件要求,于9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