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6 03:28 已有: 人阅读
8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20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常熟塑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3万元。
常熟塑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裵正浩,住所:江苏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南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