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4 14:02 已有: 人阅读
为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等7部门下发的《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要求,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30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共为民乐县6676户16000名城乡低保对象、1509户1586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1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7月份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8.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