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0 14:13 已有: 人阅读
8月31日,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昆千应急罚﹝2022﹞56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市千灯镇预制构件厂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罚款4.625万元。
昆山市千灯镇预制构件厂成立于1998年8月28日,法定代表人周品德,住所:千灯镇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