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6 03:51 已有: 人阅读
近日,通渭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刘某某、南某某名下银行卡内资金异常,经综合分析研判,发现刘某某、南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南某某随被通渭县公安局依法传唤到案,二人到案后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南某某已被通渭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