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镇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15号、16号、17号、21号建议

发布时间:2022-11-07 12:03 已有: 人阅读

  你们在镇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射山洪山桥至新桥路段道路进行扩宽改造”的建议意见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射山村老洪山桥桥头至新洪山桥道路长约200米,属于耕作道路,路面宽约3米,地势低洼,道路两端坡度陡,行车视线较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确有改造需要。在实施南阳集镇至才溪下王村A标段道路改造时,我镇曾要求上级交通部门将此路段列为新旧路线之间的连接线以实施改造,并已设计测量和放样,由于涉地群众拒绝土地出让,拔掉征地红线和放样界桩,导致该段道路未与新路线同步改造。当前,对该路段进行扩宽改造的建设资金需由镇村自筹,待射山村做好涉地群众让地和路基工程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筹资实施该路段的改造工作。

  关于南阳镇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16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钟文坚、魏晓均、龚子梅、张平、陈燕代表:

  您们在镇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涂坑至马洋洞村主干路建设成四好农村路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涂坑村至马洋洞村主干路路段为乡道马涂线,但因该路线马洋洞村路段上下边坡分别为永武高速公路和村民房屋。若要扩宽道路,只能在不影响村民房屋、高速公路边坡安全的路段进行,改造空间小、难度大。经镇交管部门工作人员踏勘和论证,建议该路段采用“因地制宜、分段拓宽”的方式进行改造。建议由村级负责组织完成路基扩宽改造,路基改造验收合格后,镇政府再向上级交通部门申请路面改造项目立项。因路面改造省级补助政策仅适用于宽度为6米以上的道路,该路段路面改造不适用“四号农村路”补助政策,缺口资金较大,建议涂坑村积极利用少数民族村的政策优势,向上争取改造资金。

  关于南阳镇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17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刘明堂、罗春云、梁二荣、赖仰传、赖玉敏代表:

  你们在镇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对罗屋至豪坑路段道路扩宽硬化”的建议意见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罗屋至豪坑路段道路为黄豪线公里。经镇村干部踏勘,罗屋斜路段新旧路路基沉降不一,加上重大型车辆的重压,路面损坏严重;鹅型头上路段弯急、临近水塘,通行视线不佳。该路段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需重铺改造处理。建议豪东村和南阳村相互配合,完成路基拓宽工程,将现有路基扩宽至6.5米,待路基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施路面硬化改造,道路未改造前,我镇将在鹅头型急弯处先行设置凸视镜,增加视距,确保行车安全。

  关于南阳镇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21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黄水明、黄家茂、黄宜锦、钟宝茂、陈宁英代表:

  你们在镇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修复宏福社区至南坑段损坏道路”的建议意见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宏福社区至南坑段道路为东环路的一部分,东环路起点位于南阳村的龙田中学,与县道X636相接,终点位于南坑村的庵背岭,与G205相接。宏福社区至南坑村南南线年,受地质原因和建设资金的影响,建设时未设置盲沟,加上群众占用边沟,导致路基软化、路面损坏严重,给群众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确需修复处理。因该线路为交通库外道路,目前无法获得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补助,镇政府积极将与上级交通部门对接,待省GBS平台开放后及时将该路段采集入库。同时,请南坑村两委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清除群众占用已征用地地面作物,先将路基扩宽,争取村级“一事一议”及交通维修补助资金进行重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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