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1 03:15 已有: 人阅读
根据宝丰县人民政府〔2020〕34号文件精神,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对自愿发展产业的享受政策户、各类带贫经营主体,实施奖励性补助政策,现将奖补情况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