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子女怎样才能能继承在农村老家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1-03-01 17:23 已有: 人阅读

  那么,如果农村老家在宅基地上有可供居住的房子,这是可以继承的。继承房子之后,可以“占”着这块宅基地,直到房屋倒塌(期间不能进行翻修重盖),宅基地还回集体,“城里”子女退出。

  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继承房子下来之后,也会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给继承人,但是登记时会做一个标识(这个标识的作用,其实就是说明这块宅基地使用权是“临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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