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5 20:51 已有: 人阅读
公司法第216条(一)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解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比如公司章程规定,技术部负责人是公司高管,那么该技术部负责人就是公司高管。 这个行业不同,具体的行政法规可能规定不同。例如《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24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使重要职权的其他人员。《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也有类似的内容,规定了保险专业经纪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既不是上市公司,又没有国有背景,或者没有行业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那么此类公司可以自己决定公司的高管人员。 比如在子公司或分公司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在母公司或总公司层面可能就不是高级管理人员了。如果母公司或总公司层面的高管兼任下级公司的高管,那么该高管在上下级公司都是高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