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7:29 已有: 人阅读
尖峰集团10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规格:0.1%]。产品名称为“玻璃酸钠滴眼液”。 2023年1至12月份,尖峰集团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建材行业占比50.28%,医药行业占比33.92%,其它行业占比6.91%,健康品行业占比4.46%。 截至发稿,尖峰集团市值为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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