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加密货币收入应划分为转让收入或金融

发布时间:2021-04-26 10:29 已有: 人阅读

  韩联社今日刊文称,一些人指出,韩国政府把通过加密货币获得的收入分类为其他收入并对其进行征税不合理,称这种征税方式与征税原则和权益不符合。他们认为,加密货币收入以转让收入或金融投资收入为准征税,还应确保采取投资者的措施。据悉,韩国政府从明年开始将把转让、租赁加密货币产生的收入分类为其他收入,并以20%的税率分开课税(基本扣除金额为25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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