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9 21:38 已有: 人阅读
11月22日,据国家药监局网站,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同意北京等十省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批复:同意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请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