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2 23:50 已有: 人阅读
根据被申请人赵卫东的申请,袁州区人民法院作出赣0902民初1824号民事裁定: 查封被保全人江特电机所有的江西省宜丰县茜坑锂矿的探矿权,停止对该矿的探矿权办理转采矿权、转让、变更、合并、分立、延续、保留、抵押、注销等一切相关手续;另外,查封了江特电机持有的江西省宜丰县狮子岭矿区含锂瓷石矿的采矿权,同时停止包括采矿权办理转让等一切相关手续。 最新的则显示: 被保全人江特电机于2022年3月21日以被申请人诉请的损益价值仅为20%计1900多万元,并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供等值担保财产,请求变更保全标的物。袁州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江特电机名下银行存款1950万元,同时解除3月17日作出的赣0902民初1824号民事裁定。 江特电机表示,公司与赵卫东的纠纷系围绕矿区的后续开发建设和投入确认上存在分歧,不会影响茜坑锂矿“探转采”工作安排和推进进度,也不会影响“狮子岭”矿区正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江特电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赵卫东持有公司茜坑锂矿20%的收益权,向公司要分红,不过目前茜坑锂矿只有探矿权,加上彼此对矿区的开发建设和投入存在分歧,因此才有了上述的财产保全。 上述人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