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4 20:39 已有: 人阅读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对华龙证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纪律处分。全国股转公司称,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赵宏志、李纪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对华龙证券、赵宏志、李纪元进行公开谴责。 全国股转公司披露了对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和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均因均涉及蓝山科技。 深交所网站突发披露30家创业板IPO企业审核动态,集体变更为“中止”。经梳理发现,这30家企业聘请的中介机构均包括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及开元资产评估其中的至少一家,上述4家中介机构均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蓝山科技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并进行了公告。9月22日,蓝山科技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撤回申请文件。9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 蓝山科技公告的中包括了蓝山科技2017年至2019年三年的财务数据。证监会表示,已查明,蓝山科技通过虚增银行存款、虚构销售业务、虚构研发支出、虚列运费支出等方式,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导致中“财务会计信息”“业务和技术”“公司治理与独立性”部分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蓝山科技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由华龙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华龙证券北京分公司承揽承做,时任华龙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的孙某担任项目承揽人,赵宏志、李纪元担任保荐代表人。华龙证券与蓝山科技先后签订辅导、保荐及主承销协议,实际就蓝山科技项目收费150万元。 经调查,华龙证券中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华龙证券在蓝山科技项目中未勤勉尽责,表现在对蓝山科技的关联关系核查未勤勉尽责,函证程序存在缺陷,对供应商、客户的访谈程序存在缺陷,对蓝山科技研发支出的核查存在缺陷,对销售业务运输环节的核查存在缺陷,对蓝山科技公司治理的核查存在缺陷。 证监会最终决定对华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赵宏志、李纪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