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5 06:45 已有: 人阅读
欢喜传媒方面向该项目制片人提出,欢喜传媒系单方面解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继续筹备,承制方静深另行融资,欢喜已投资的资金按实际项目的实际成本占投资百分比。” 欢喜传媒方面向王一淳接到欢喜传媒方面的回应:“欢喜传媒决定依据税法相关规定予以退税,此案执行案款的冲红退税金额为5051799.52元。” 冲红退税505万元,与当初的投资款551万元,差了46万元。“这个金额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算出来的。当时静深收到欢喜投资款551万,静深给欢喜开出551万增值税发票,现在欢喜已收回全部投资款,他们理应按551万进行退票冲红才对。” “直到今天,我没有接到欢喜传媒任何退税操作,也没有任何人和我沟通退税的流程和金额。”王一淳说,“今天,我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
关于王一淳所指控的税务虚假抵扣,欢喜传媒财务方面也对 欢喜传媒在影视圈颇为知名。 2015年,资深制片人董平联合导演徐峥和宁浩,借壳21控股有限公司上市,随后将21控股改名为欢喜传媒,徐峥和宁浩也将自己6年内电影作品的独家投资、制作权和优先发行权交给了欢喜传媒。很多观众对董平不熟悉,但他曾参与制作过等多部作品。 虽在港股上市,但近几年,多部大片背后都有欢喜传媒的身影,例如欢喜传媒独家投资并制作了,参与 欢喜传媒的独到之处是“导演合伙人制”,绑定大导演。据统计,欢喜传媒共与14名导演签订过独家合作协议,其中股东导演有7名,包括王家卫、陈可辛、顾长卫、张艺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