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1 20:21 已有: 人阅读
均为虚假广告与不实新闻。
仅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映艺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为指定对外发送管道。本公司会对上述侵犯刘德华先生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据红星新闻,
刘德华并不是头一次遭遇“被代言”。多年前,有某净水器产品,将其个人形象随意使用。不但对外宣传刘德华担任产品代言人,并在各种落地活动中,张贴刘德华形象照片。最终被刘德华提告,求偿人民币2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