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旗下美智光电撤回IPO申请 公司:基于自身发展规划及上市

发布时间:2022-07-28 21:43 已有: 人阅读

  美智光电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透过美的集团向美的集团公告称,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结合美智光电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动美智光电业务增长,公司决定启动分拆美智光电上市筹备工作。

  据了解,美智光电是美的集团B端业务“照明电工”的运营主体,“照明电工”是美的在发展过程中孵化出来的创新型业务。

  

  2021年之前,美智光电与美的集团在线控器业务上存在同业竞争。而2018年~2020年,美智光电的线控器业务收入比例逐年提高,美智光电向美的集团全资子公司销售的金额逐年在上涨。另外,美智光电与美的智慧家居在智能音箱方面也曾存在同业竞争。深交所就此问询美智光电,要求公司说明相关同业竞争对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具体依据,并要求其解释美智光电2021年仍进行线控器业务的原因。

  毛利率方面,深交所方面也指出,美智光电报告期内存在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毛利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的问题。

  深交所官网显示,2022年3月,美智光电因IPO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深交所曾对其中止发行上市审核。6月,美智光电完成财务资料更新,并更新了招股说明书。但没到一个月时间,美智光电主动申请撤回IPO申请文件。

  撤回IPO是基于发展规划和上市节奏考虑

  7月28日中午,美智光电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透过美的集团相关人士向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美智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是7亿元、7.9亿元、9.3亿元,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1771.98万元、6935.13万元、7689.79万元。

  

  2019年~2021年,美智光电截至各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是73.12%、71.83%及66.19%,一直维持较高水平,且远高于欧普照明、公牛集团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此,美智光电的解释是,因为公司上下游渠道管控能力较强,采购时通常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销售时通常以“先款后货”模式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流动负债科目金额较大所致。

  照明及智能前装产品与房地产行业有较强相关性,美智光电目前也存在终端地产客户相对集中的问题。据了解,美智光电近三年销往碧桂园及美的置业的收入金额分别为2.13亿元、2.91亿元及2.93亿元,占对应期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达30.4%、36.9%及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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