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04:41 已有: 人阅读
7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4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顺睿红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以罚款34.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顺睿红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王仲迎,住所常熟市常福街道东联村向阳路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