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8 21:54 已有: 人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行为的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落实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的文件要求,现面向桐柏县招聘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10名,凡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2.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窗口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实事求是,自愿担任,遵守社会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督员应具备广泛的代表性,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等中聘请。整体人员规模为10人。 1.根据工作需要,查询实体政务大厅窗口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有关规定和情况;了解各单位对投诉、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 2.监督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协助、配合。 3.对各政务服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1.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对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政务热线等功能设置,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3.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设、多渠道评价、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 4.监督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明查和暗访。 5.接受县“放管服”办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1.2022年7月29日前,凡自愿义务担任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者,请将报名表电子版(附后)发送至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