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0 10:12 已有: 人阅读
从8月10日5时30分起,在贵溪市城区全域实施静态管理。 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蔓延,防范疫情风险外溢扩散,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新疆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0日8时起,在全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经开区、米东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时间暂定五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其他企业人员一律实行居家办公。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其他公共场所、门店暂停开放营业。 3.实施交通管控。除运行保障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地铁暂停营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证通行。铁路、公路、机场保持正常运行。在静态管理期间实施非必要不离乌、不来乌返乌,确需来乌返乌的由区和交通部门做好点对点通行和入住工作;确需离乌人员,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由社区安排点对点离乌。按照“一断三不断”要求,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4.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全体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正确佩戴口罩,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家,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保障市民居家生活供应。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区、街道和社区要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区政府服务热线设置专席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