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2 22:54 已有: 人阅读
8月11日,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江黎应急罚﹝2022﹞51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市黎里印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处罚款1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2日,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江应急罚﹝2022﹞10号处罚决定书,吴江市黎里印染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屋顶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未将屋顶拆除工程报有关部门备案,未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处罚款46.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吴江市黎里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卜兴明,住所:黎里镇交通东路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