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3 04:06 已有: 人阅读
7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15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云舜达纺织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正常运行,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处罚款2万元整。
苏州云舜达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王水云,住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莺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