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7 04:27 已有: 人阅读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宁德市西陂塘防洪防潮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本项目用海位于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内,西陂塘北面临海侧,根据《海域使用分类》,本工程用海类型为“其他用海”。本项目水闸和泵站的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施工期临时导流工程的用海方式为“围海用海”中的“港池、蓄水用海”。申请用海总面积为 1.3920 公顷,其中水闸、泵站为“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1.1761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 40 年;施工期一期导流工程为港池蓄水用海,面积0.1766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 2 年;施工期二期导流工程面积0.0393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 3 年。 海域使用申请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水域服务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金蛇头公共水域服务中心 编制主体名称:浙江大学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可与本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本单位或直接到本单位反映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