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5 12:52 已有: 人阅读
江苏阳光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决定书,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静、徐伟民,时任财务总监徐霞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郁琴芬、孙宁玲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1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3%,合并已质押股份4.7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