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6 22:34 已有: 人阅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璜泾镇程元伟蔬菜摊的生姜,生产日期2022-06-26,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风险控制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璜泾镇程元伟蔬菜摊共购进该批生姜16公斤、销售16公斤、库存0、封存0。因生姜是新鲜农产品不易保存,无法召回。 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璜泾镇胡静蔬菜摊的生姜,生产日期2022-06-27,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风险控制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璜泾镇胡静蔬菜摊共购进该批生姜11公斤、销售11公斤、库存0、封存0。因生姜是新鲜农产品不易保存,无法召回。 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璜泾柳宗花禽蛋经营部的鸡蛋,生产日期2022-06-26,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风险控制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璜泾柳宗花禽蛋经营部共购进该批鸡蛋15公斤、销售15公斤、库存0、封存0。因消费者为流动顾客,销售时间已久,无法召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