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4 10:44 已有: 人阅读
8月29日,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人民政府作出震府综罚决字﹝2022﹞7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震泽星星金属制品加工厂未以书面形式告知三名员工相关职业危害;未对三名体检异常人员进行复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柒千贰佰元整。
吴江震泽星星金属制品加工厂成立于2004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李水根,住所:震泽镇齐心村。该公司因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2022年6月23日被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处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伍拾元罚款,处罚决定书苏苏江应急罚﹝2022﹞2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