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县科学技术局考勤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3 16:37 已有: 人阅读

  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1.请假实行分层审批: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2天以下的,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的,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班子成员向局长请假审批,局长按县里有关规定请假。所有请假程序需纸质和浙政钉报送审批。

  2.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的人员,一律作旷工处理。

  3.凡请假者,假期满时,应主动销假,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需延长假期的,应在批准的假期内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续假手续延长假期作旷工处理。

  办公室负责安排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服从加班安排,造成工作失误的,追究其责任。加班人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标准开支夜餐费或伙食补助。

  值班领导要不定时对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安全卫生等方面实施全方位检查,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在浙政钉完成签到打卡,签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前,考勤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纠正“躺平”思想、治理“佛系”心态的重要手段,每缺少一次考勤在年中和年终考评时直接扣0.5分。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将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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