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7 16:37 已有: 人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为了提高宝丰县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组织宝丰县人防警报统一试鸣。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试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望宝丰县人民听到警报后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人员收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