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1 21:07 已有: 人阅读
9月19日,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太住建罚﹝2022﹞11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中轩桐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新建太仓娄江新城污水厂污水主管及连通管工程太仓市娄江新城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3标段投标过程中,与苏州子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参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罚款9.53323万元。
苏州中轩桐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29日,法定代表人宋家男,住所:苏州市高新区西金芝路35号阳山科技工业园D1厂房2楼南215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