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3 10:14 已有: 人阅读
抢了热度。 今日下午3时,科林电气总经理屈国旺、董秘宋建玲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就“私盖公章被科林电气告上法庭”一事,向包括在内的媒体进行回应。
媒体发布会现场 根据宋建玲现场介绍,6月26日,其接到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转交的科林电气起诉宋建玲、李砚如、屈国旺的起诉状。“在起诉状中,科林电气要求法院确认加盖科林电气董事会印章的文件无效,并依法判令我和李砚如、屈国旺赔偿科林电气经济损失200万元。” 宋建玲介绍。 但科林电气还曾在7月2日向鹿泉区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200万元”变更为“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2000万元”。 这起诉讼,源于海信网能今年3月份对科林电气股份的收购。相关起诉状和科林电气公告显示,2024年3月,海信网能与科林电气股东李砚如、屈国旺签署,将二人合计持有的724.44万股科林电气股权转让给海信网能,同时也将剩余2173.33万股在内的全部表决权委托海信网能行驶。 值得注意的是,李砚如、屈国旺均为科林电气的元老级人物,同时分别在上市公司任职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对于民事诉讼一事,8月5日下午,在8月5日下午,宋建玲在发布会现场表示,现在,由于其已经被上市公司董事长剥夺限制了相关董秘职权,依法合规履职及获得最新信息遭受很多人为的外部障碍。 不过,对于宋建玲履职遇阻一事,截至目前,科林电气并未发布相关公告。对于诉讼相关事宜、宋建玲履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