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5 20:47 已有: 人阅读
该行积极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截至8月末,该行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超过600个,审批金额超过1300亿元。 建设银行印发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贷款尽职免责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情形,打消参与融资协调机制贷款业务相关人员的顾虑,同时明晰业务合规标准,便于相关人员对照操作、顺畅推进,推动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助力打好“保交房”攻坚战。 统计局发布2024年1~8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9284亿元,同比下降10.2%;其中,住宅投资52627亿元,下降10.5%。 1~8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0942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96052万平方米,下降12.6%。房屋新开工面积49465万平方米,下降22.5%。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35909万平方米,下降23.0%。房屋竣工面积33394万平方米,下降23.6%。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4393万平方米,下降23.2%。 1~8月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6060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0.4%。新建商品房销售额59723亿元,下降23.6%,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5.0%。 8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37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9%。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21.5%。 华泰证券分析师陈慎、刘璐分析,8月数据显示房地产基本面仍在筑底中:开发投资同比降幅小幅收窄,新开工降幅有所收窄,但竣工降幅大幅走阔;销售适逢淡季,降幅收窄但房价环比降幅有所扩大,一线城市环比均下跌;融资方面,开发贷落地情况改善带动房企到位资金降幅再收窄,后续仍需融资协调机制持续发力。 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介绍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进展。 她说,今年1月份,住建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指导各地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为推动这个机制落地见效,两个部委在今年4月成立了国家专班进行集中办公,并指导各地成立地方专班开展工作。今年6月份,经国务院同意,金融监管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印发通知,针对提高“白名单”项目的推送效率和质量提出了多项优化措施,以进一步发挥城市融资协调机制的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切实支持做好保交房工作。 城市协调机制是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在各方的努力下,精准支持了房地产项目融资,取得阶段性成效。新闻发布会上,廖媛媛披露,商业银行已审批“白名单”项目5392个,审批通过的融资金额近1.4万亿元。在城市协调机制推动下,符合规定的“白名单”项目及时获得了资金支持,为促进项目建成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廖媛媛说,为了做好保交房工作,各城市协调机制正在全面了解所在地在建已售未交付房地产项目信息。对于需要通过“白名单”获得融资支持但尚未满足“白名单”条件标准的项目,城市协调机制督促银行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房地产企业要采取措施尽快修复问题项目,城市政府要加强协调,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标准的项目应纳尽纳。 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多渠道提供房地产融资服务,用足用好包括城市协调机制在内的各项政策措施,银行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保持了稳中有增的态势。廖媛媛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4000多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并购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今年1~7月,商业银行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万亿元,有效支持了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就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协调机制要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 协调机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同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通知还要求,协调机制要加强工作统筹,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四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建设运行、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等抵押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