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8 01:48 已有: 人阅读
贵州省铜仁市近日印发的通知。 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多子女家庭或购买“好小区”“好房子”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借款申请人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控制上限调高为60%。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可同时提取其父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冲抵购房首付款,同时可用其父母公积金按月冲抵贷款〔父母需为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物业服务费。在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不良记录追溯时间由5年内改变为近24个月内,适当放宽贷记卡透支和授信贷款还款等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