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昌回复监管工作函:不存在擅自取消并故意拖延股东大会的情

发布时间:2022-06-15 14:05 已有: 人阅读

  公司持股10%以上的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未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盛宏业转道向上市公司监事会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获通过。根据安排,上市公司本应于5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市公司公告将会议日期延期至6月10日,理由是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过,6月7日晚,上市公司又公告决定取消原定于6月1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无法增加临时提案,因此选择取消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重新定在6月24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不以任何理由进行延期或取消。

  但是监事苏代超对此提出反对。苏代超认为,监事会擅自取消本次股东大会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取消本次股东大会未征得提案人三盛宏业同意。

  因此,公司收到了监管工作函。在回复时,监事会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取消原定于6月1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并未取消股东大会提案或变更提案,且已将所有提案重新提交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实质上保证了提案人及股东合法权益,无需与相关股东沟通并获得对方认可。在不取消议案的情况下取消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理由具有正当性,不存在擅自取消并故意拖延股东大会的情形。

  欲罢免独董 双方各执一词

  此次上市公司监事会在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除了增加罢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董事厉群南的议案外,还增加了罢免独立董事陆肖天的议案。

  不过,陆肖天对该议案提出了反对。他认为监事会以“未能清晰规划公司战略发展路径”为由罢免自己,违反了相关规定。

  在回复监管工作函时,监事会披露了决定罢免陆肖天的真正原因称,在公司发布董事厉群南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告前,公司提交公告至董事会及全体董事进行审议、决策。独立董事陆肖天却提出异议,要求公司说明获得批准逮捕信息的过程以及案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此,公司向陆肖天进行了充分解释说明并提供了案件相关文件。此外,公司还提供了公安机关相关联系人方式供陆肖天进行核实。而陆肖天以“已与董事厉群南进行沟通”、“短时间无法向公安机关致电核实”为由,对董事厉群南被批准逮捕公告不保真,其意见已不具备独立性、客观性。因此,监事会提出了罢免陆肖天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但陆肖天却表示,自己在董事会工作群中向董秘及公司提请出示关于厉群南的批捕文件,但董秘及公司一直以不便提供为由作为答复,且董秘提供的公安机关相关联系人号码为私人手机号码,其没有能力在短短的时间里核实该手机持有人的身份,本着客观严谨的原则,在经询问厉群南及公司后,因没有看到批捕文件,其发表了严谨、客观的意见。当日自始至终未见任何董事在董事会群对当天公告文件表示同意,而因其提出了质疑便遭公司监事会罢免,于情于理于法不符。

  对此,上市公司回复称,公司及董事会秘书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确系案件受理单位的警务电话,独立董事陆肖天并未电话求证;公司作为案件受害人,经公司询问公安机关,批捕文件不会提供给受害人,但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已于批捕公告审批当日在工作群中进行说明。

热门推荐
图文推荐
  • 苹果可能将iPad,Apple TV与HomePod合并,以
  • 三星的下一代Galaxy Z Fold折叠手机的屏幕可
  • 微信支付分怎么提高分数 分享微信支付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