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06:16 已有: 人阅读
7月7日,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作出盛府综罚字﹝2022﹞204026HB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市运河纺织涂层厂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项及第二款,处以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13日,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作出盛府﹝综﹞罚字﹝2019﹞210073HB号处罚决定书,吴江市运河纺织涂层厂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项,处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吴江市运河纺织涂层厂成立于2002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石雪珍,住所吴江盛泽镇纺织后整理示范区2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