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09:18 已有: 人阅读
7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5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凯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凯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邱文清,住所常熟市辛庄镇杨园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