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5 10:20 已有: 人阅读
今年以来,景宁县医保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规范落实各项待遇政策,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基金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在保障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疫情防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参保人数保持稳定,全民医保基础牢固。截至6月底,景宁畲族自治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48967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876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0201人,参保率为99.74%。 二、医保基金收支平稳,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截至6月底,景宁畲族自治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913万元,支出6933万元,当期结余1980万元,累计结余29149万元,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25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509万元,支出8543万元,当期结余4966万元,累计结余14699万元,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10个月。 三、强化行业责任担当,新冠疫苗费用保障有力。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截至7月底,景宁畲族自治县医保基金支出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费用1117万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271万元,累计接种270944人次。 四、优化医疗救助政策,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今年景宁县人民政府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和对象范围,扩大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截至6月底,医疗救助待遇支出367万元,其中住院救助支出230万元,门诊救助支出137万元。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强化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推进景宁畲族自治县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