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9 02:54 已有: 人阅读
| 8月26日,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张住建罚决﹝2022﹞11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市国庆电气有限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提交虚假材料,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对张家港市国庆电气有限公司处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
张家港市国庆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4日,法定代表人朱国庆,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 |
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机构(FSI)都认识到,在满足严格的监管和合规性要求的同时,它们在提供差异化??服务方面竞争激烈。在最早的数字转换采用者中,FSI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