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炮制“1001项奇葩议案”震惊市场 出狱后又遭投资者民事索赔 鲜

发布时间:2022-09-29 19:13 已有: 人阅读

  9月29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投资者诉被告鲜言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上海金融法院判令鲜言赔偿原告损失共计470万余元。

  鲜言实际控制和使用“刘某杰”“鲜某”“夏某梅”证券账户以及14个信托账户共计28个HOMS交易单元。账户组交易资金“多伦股份”共有316个交易日,账户组在其中的223个交易日交易了“多伦股份”。

  多伦股份员工周某萍根据鲜言的指示,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多伦股份的企业名称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鲜言才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于2015年5月11日对外公告。

  多伦股份还发布了,但该网站尚在筹备中,并无任何业务运营,且多伦投资只免费授权该网站域名使用1年,后续存在不确定性。而互联网金融为当时股票炒作热点题材,上述公告内容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多伦股份”股价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涨幅为77.37%。而鲜言控制的账户组在上述事项披露之前连续买卖“多伦股份”。

  “多伦股份”股价涨幅为260.00%。

  原告代理人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在接受

  许峰认为,该案判决的意义还在于,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者,不仅有行政处罚罚没约34.7亿元和刑事责任,还有此次判决涉及的民事责任,操纵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应该依法赔偿。在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中投资者索赔获得胜诉,这意味着证券市场已经对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形成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三位一体打击的机制,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和证券市场秩序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许峰还表示,该案对于投资者来说,是重要的权利意识鼓励和良好的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知道在遭遇操纵市场欺诈的时候,是可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挽回损失的,这对于提高投资者投资积极性,提升投资者信心,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市场的同类案件来说,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证券市场操纵违法犯罪行为很多,但多以行政或刑事责任的追究结束,真正落入民事索赔责任追究的极少,该案对于将来证券市场的操纵索赔案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影响将会非常深远。

  “这是一个操纵欺诈案件,主要损害的是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要勇敢地、积极地发起索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更多的是关注股价波动情况,如发现可能被操纵,应该及时向监管层举报。操纵索赔案例极少,希望走出这一步后,对更多的投资者起到示范作用,这类索赔比虚假陈述索赔复杂得多,可能还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来获得更多操纵索赔胜诉案例。”许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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