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30 12:39 已有: 人阅读
通告显示,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等4大类食品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 不合格产品情况: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龙门店销售的散凉粉,1批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