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吉邦包装容器有限公司项目未批先建、未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即投

发布时间:2022-10-09 04:12 已有: 人阅读

  9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03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苏州吉邦包装容器有限公司项目未批先建、未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即投入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罚款20.0064万元。

  

  苏州吉邦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王红霞,住所:金港镇后塍朱家宕村。

热门推荐
图文推荐
  • 三星Galaxy Z Fold3和Z Flip 2可能会在7月推
  • 三星Galaxy A82 5G实时图像在发布前泄漏
  • Mozilla正在关闭适用于Amazon Fire TV和Ec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