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给月息4%!1200多人“上当”:投了9.09亿,8.41亿未返还!如

发布时间:2022-04-03 15:32 已有: 人阅读

  该公司变更名称。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出资人均变更为王某某。王某某重组公司后,在公司内设行政部、财务部和市场部等。

  该公司向1512名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共计12.89亿元,支付利息681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王某某非法集资所获款项,部分用于支付到期集资参与人本息,部分用于对外投资及拆借资金等外,其余用于家庭购房、购车及个人挥霍。2015年3月底,公司无法兑付到期本息,王某某携款潜逃。2018年1月11日被抓获。

  原审法院判决:

  不过,王某某对原审法院判决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最终,维持陕西高院维持原判。

  非法集资套路深,加强防范别“入坑”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非法集资逐渐增多。很多的是打着“私募基金”“养老产业”“区块链”等名目为幌子,宣称“稳赚不赔”“高额回报”“月入三万”,他们利用受害人想要短期致富的心理,诱使受害人投资,骗取钱财。非法集资不仅给广大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根据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一般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以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等罪名。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编造虚假项目、商铺返租等形式吸收公众存款,承诺高额固定收益。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骗取群众的信任。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

  非法集资套路深,要准确识别非法集资,我们要“一看二思三问”,加强防范谨防“入坑”。一是看主体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看宣传内容是否夸大宣传含有或暗示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看经营模式是否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二是多想想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和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三是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不要头脑发热,多问问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士的意见,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不要被不合常理的高额回报带进非法集资的坑里。

热门推荐
图文推荐
  • 三星Galaxy Z Fold3和Z Flip 2可能会在7月推
  • 三星Galaxy A82 5G实时图像在发布前泄漏
  • Mozilla正在关闭适用于Amazon Fire TV和Ec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