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仍利用自身地位受贿,数额巨大!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被

发布时间:2022-04-07 11:44 已有: 人阅读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商务部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秘书长,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24日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徐鸣简历

  徐鸣,男,汉族,1958年1月生,安徽凤阳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12--1978.03 安徽省凤阳县二铺公社知青

  1978.03--1984.09 解放军59322部队战士、参谋、副指导员

  1984.09--1986.07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6.07--1987.09 解放军总后工程建筑一总队劳资处参谋

  1987.09--1991.08 国家经委、国家计委人事司调配处干部

  1991.08--1992.12 国家计委人事司、国务院生产办秘书局副处长

  1992.12--1994.04 国务院经贸办对外经济合作司综合处副处长

  1994.04--1999.12 国家经贸委外经贸司、外经司外资处处长

  1999.12--2003.06 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

  2003.06--2004.10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

  2004.10--2005.01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

  2005.01--2006.03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6.03--2008.04 商务部综合司司长

  2008.04--2010.06 重庆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10.06--2010.09 重庆市委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

  2010.09--2010.12 重庆市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

  2010.12--2011.12 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

  2011.12--2012.06 重庆市委常委,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6--2013.03 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03--2018.03 国家粮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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