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合营企业借款四千万大部分未收回 兴业矿业收监管函

发布时间:2022-04-19 14:14 已有: 人阅读

  兴业矿业收到深交所发出的监管函。据了解,兴业矿业于2019年1月至6月期间向合营企业昆明市东川区铜都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截至目前大部分款项未收回,而兴业矿业未按规定就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其中3409.8万元尚未收回。对于借款的相关事项,兴业矿业曾在定期报告中作出说明。

  兴业矿业将应收款项形成原因注明为“往来款”。按照兴业矿业方面的解释,对铜都矿业借款系因铜都矿业生产启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按投资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

  对于未披露相关信息一事,深交所于4月18日发出监管函。监管函信息显示,兴业矿业未按规定就前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兴业矿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和相关规定。深交所希望兴业矿业及时整改并披露。

  4月18日下午,就“往来款”尚未收回的原因,以及兴业矿业为何没有披露借款具体情况邮件询问上市公司。截至发稿时,兴业矿业方面暂未回复。

  曾现股权转让纠纷

  兴业矿业曾以近3亿元买下铜都矿业49%股份。

  2018年7月,兴业矿业披露公告称,公司拟出资2.94亿元收购西藏鹏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铜都矿业49%的股权。折算后,铜都矿业100%股权的价值达到6亿元。

  兴业矿业对铜都矿业的股权收购没有就此结束。2019年1月,兴业矿业披露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3.06亿元收购西藏鹏熙投持有的铜都矿业51%股权。若收购成功,铜都矿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然而这次收购以失败告终。

  据了解,2019年10月,兴业矿业收到。通知书信息显示,2019年1月,签订后,兴业矿业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构成严重违约,西藏鹏熙要求兴业矿业继续履行,并向原告支付股权收购款及违约金。2020年5月,兴业矿业披露此案判决书,一审判决兴业矿业败诉,兴业矿业2020年前三季度也确认了7117.88万元的违约损失。

  随后,兴业矿业不服判决结果并提请二审。根据2020年10月上市公司披露的二审判决结果,一审判决被撤销,2019年1月签订的解除。据此,兴业矿业先前确认的7117.88万元的预计负债将进行转回。

  据兴业矿业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1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亿元~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78%~257.7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亿元~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1.03%~3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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