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联通发布重要公告!速看

发布时间:2022-06-22 06:42 已有: 人阅读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9日。

  除由本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之外,公司其他参与本次分派的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及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91元;持股1年以内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91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51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51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391元。

  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519元。

热门推荐
图文推荐
  • 三星Galaxy Z Fold3和Z Flip 2可能会在7月推
  • 三星Galaxy A82 5G实时图像在发布前泄漏
  • Mozilla正在关闭适用于Amazon Fire TV和Echo